浙教版七年级下册第5章《分式》教材同步学习指南
按浙教版(2024 审定)七下第5章编排,梳理分式的意义与性质、约分通分、乘除加减、分式方程及实际应用。
适用前提与边界条件
- 已掌握因式分解,会提公因式并使用平方差、完全平方公式
- 已掌握分数的基本性质与四则运算,理解分母不能为 0
- 本页按教材小节顺序组织,不替代教材原文
定义
形如
的式子叫分式。分式有意义的条件是 ;分式值为 0 的条件是 且 。
学习顺序
| 小节 | 核心任务 | 关键产出 |
|---|---|---|
| 5.1 分式的意义 | 辨认分式,确定有意义与值为 0 的条件 | 分母不为 0 是前提 |
| 5.2 分式的基本性质 | 约分、通分 | 最简分式与最简公分母 |
| 5.3 分式的乘除 | 约分后相乘,除法转乘法 | 先因式分解再约分 |
| 5.4 分式的加减 | 同分母直接加减,异分母通分 | 结果化为最简分式 |
| 5.5 分式方程 | 去分母求解并验根 | 会舍增根,能列方程解应用题 |
5.1 分式的意义
分式的分母中含有字母,所以分母的取值必须使分式有意义。
例:分式 。
- 当 时,分母 ,分式有意义;
- 当 时,分母为 0,分式无意义;
- 当 且 ,即 时,分式的值为 0。
验证: 时,。
易错:分式值为 0 必须同时满足分子为 0、分母不为 0;判断一个式子是不是分式,看分母中是否含有字母,而不是看分子分母谁大。
5.2 分式的基本性质
分式的分子与分母同乘(或同除以)一个不等于 0 的整式,分式的值不变。由此得到两种基本变形:
- 约分:把分子分母的公因式约去,化成最简分式;
- 通分:把几个异分母分式化成同分母分式,通常取最简公分母。
例:约分
分子分母的公因式是 ,约去后得到最简分式。
通分:把 与 通分。最简公分母是 ,所以
再如 ,但必须保留 的条件;化简后的式子在原分式无意义处仍然不能取值。
易错:约分约去的是公因式,不能把分子分母中的加减项直接约掉;通分时分子要乘与分母相同的倍数,不能只变分母;约分后不要丢掉原分母不为 0 的条件。
5.3 分式的乘除
分式乘法:
分式除法:
分子分母是多项式时,先因式分解,再约分。
例:计算
先分解并转为乘法:
其中 ,,。取 验算:原式 ,结果 ,一致。
易错:除法要把除式的分子分母颠倒后再乘,不能直接分子乘分子、分母乘分母;约分前先因式分解;除式的值不能为 0,所以除式的分子也不能为 0。
5.4 分式的加减
同分母分式相加减,分母不变,分子相加减:
异分母分式相加减,先通分,再按同分母分式相加减。
例:计算
最简公分母是 ,所以
取 验算:左边 ,右边 ,一致。
易错:异分母不能直接把分子分母分别相加;通分后分子要整体乘,注意加括号;分子相减时括号前是负号,去括号要变号;最后结果要化为最简分式。
5.5 分式方程
分母中含有未知数的方程叫分式方程。解分式方程的一般步骤:
- 确定最简公分母;
- 方程两边同乘最简公分母,去分母化为整式方程;
- 解整式方程;
- 把解代入最简公分母检验,公分母为 0 的是增根,必须舍去;
- 写出原方程的解。
例:解方程
两边乘 ,得
检验:,所以 是原方程的解。
增根的例子:解 。两边乘 ,得
但 使分母为 0,是增根,所以原方程无解。
实际应用:甲、乙两地相距 120 km,动车的速度是普快的 1.5 倍,动车比普快少用 1 h。设普快速度为 km/h,则动车速度为 km/h。由时间关系
化简得 ,即 ,所以 ,。
检验:普快用时 h,动车用时 h,相差 1 h,符合题意。
易错:去分母时不含分母的项也要乘,例如上面的 3;解完整式方程必须验根;增根不是原方程的解;应用题中速度、时间要对应清楚。
本章的三条主线结论
- 分母不为 0 是前提:判断分式有意义、值为 0、约分、去分母,都要带着这个条件。
- 分式运算的本质是约分与通分:分子分母是多项式时,先因式分解再运算。
- 分式方程必须验根:去分母可能产生增根,使最简公分母为 0 的解要舍去。
自测
先自己完成,再看答案:
- 分式 有意义的条件是什么?——
- 约分 。——()
- 计算 。——
- 计算 。——(,)
- 解方程 。——
- 解方程 。——
答对 5 题以上,本章基本过关;第 5、6 题出错,说明去分母与验根还需再练,要把检验写成步骤的一部分。
学完本章之后
分式把运算从整式推广到“分母含字母”的式子:
- 八年级下册《反比例函数》: 就是分式形式的函数,图象与分式的取值限制有关;
- 高中《不等式》:解分式不等式要先移项、通分,再判断符号,前提仍是分母不为 0;
- 物理、化学中的比例关系:速度、密度、浓度常用分式表示,变形与验算都沿用本章方法。
把“先定分母条件、再因式分解、最后验根”作为固定流程,分式题就不会在增根和符号上失分。
正例与反例
✅ 正例
- ,约去公因式 后分子分母不再有公因式
- 解 得 ,代入最简公分母 ,解成立
❌ 反例
- 解 去分母得 ,但 使分母为 0,是增根,原方程无解
高频误解与考试易错
- 分式值为 0 时只令分子为 0,忘记分母也不能为 0
- 约分时把分子分母中的加减项直接约掉,如把 约成
- 异分母分式加减不先通分,直接把分子分母分别相加
- 去分母时漏乘不含分母的项,或解完不验根
- 分式除法没有把除式取倒数,或忽略除式也不能为 0
常见问题
分式有意义的条件是什么?
分式的值为 0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
约分和通分有什么区别?
解分式方程为什么必须验根?
列分式方程解应用题的一般步骤是什么?
依据与出处
- 浙教版(2024 审定)七年级下册 第5章《分式》
其他版本中的对应章节
同一知识点在不同教材中的位置可能不同,对照学习可以补上版本间的顺序差异。
- 北师大版 八年级下册 · 第5章 分式与分式方程
- 人教版 八年级上册 · 第18章 分式
- 苏科版 八年级下册 · 第10章 分式